编辑: cyhzg | 2014-11-08 |
5 家评估机构
20 份评估报告进行鉴定.泉 州市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对
5 家评估机构
20 份估价报告进行 鉴定,
2018 年7月25 日泉州市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 以泉征协鉴定〔2018〕3 号对评估报告提出修正意见,2018 年8月1日泉州市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以泉征协鉴定 〔2018〕5 号认可了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 A 地块(延陵社区石 结构房屋)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及安置房基准价
20 份房地产估 价修正报告.修正后,具体为自建民宅(框架总三层)参考价
5179 元/平方米, 荔春路店面参考价 (框架结构)
8378 元/平方米, 用于产权调换的住宅(延陵安置区三期)参考价(框架结构、划―7― 拨用地)6909 元/平方米,用于产权调换的店面(框架结构、划 拨用地)参考价为
12227 元/平方米.同时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 求意见期间群众提出安置在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要求, 委托五家 评估公司对拟用于产权调换在本片区房屋改造征收范围指定区 域内新建安置房基准价格进行评估,参考价为
7313 元/O. 综上, 补偿方案中被征收房屋及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价值 完全按照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 的方式确定被征收房屋补偿的市场价值,依法有据.
二、关于要求住宅 1∶1 安置,取消安置房互补差价的问题 目前房屋征收产权调换的基本原则是实行房屋等价置换, 以 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和安置房评估价值,实施两者的价值置换, 并按 多还少补 的原则结算差价. 本项目征收方案的补偿标准如前所述系根据五家评估公司 出具的市场评估结果通过截尾均值的方式确定, 确保对被征收房 屋的补偿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并且加上装修补偿及各 项奖励、补助、优惠, 《方案》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要远远高于 房屋市场价值.同时为照顾被征收人的利益,虽然本片区房屋改 造征收范围指定区域内新建安置房评估基准价格为
7313 元/O, 延陵安置小区三期区域内新建安置房评估基准价格为
6909 元/O, 但方案也明确制定了优惠奖励办法,即 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 并搬迁, 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优惠后的结算价格本片区房屋改 造征收范围指定区域内的为
5500 元/O、延陵安置小区三期区域 ―
8 ― 内的为
5300 元/O.且因安置房户型、结构等原因,安置房建筑 面积超过其可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面积,每个产权户有
20 O的 优惠价,具体为:在5O以内(含5O)的,本片区房屋改造征 收范围指定区域内的按
5500 元/O计算、延陵安置小区三期区域 内的按
5300 元/O计算,在5O-10 O以内(含10 O)的,本片 区房屋改造征收范围指定区域内的按
6000 元/O计算、延陵安置 小区三期区域内的按5800 元/O计算, 在10 O-20 O以内 (含20 O) , 本片区房屋改造征收范围指定区域内的按
6500 元/O计算、延陵 安置小区三期区域内的按
6300 O 元/ 计算;
超过
20 O按交房 时市场价计算. 综上,通过各项优惠,基本保证群众合法住宅 1:1 安置不互补差价的要求.
三、对手续不完整民房打折补偿的比例问题 由于
2015 年11 月18 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泉州市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 (泉政文〔2015〕139 号)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中心市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 征收补偿的指导意见》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中心市区 国有土地上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意见》 (泉政办 〔2015〕112 号)三个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全市统筹执行, 《泉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中心市区国有土地上对未经登记建 筑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意见》 (泉政办〔2015〕112 号)规定的认 定和补偿标准与原鲤城区执行的补偿标准不同. 鉴于本项目被征 收群众大多系从晋江下游河滩地迁至堤内,人口多用地少,大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