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4-11-08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文件, 并经核查, 本所认为发行人关联方主要包括: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 粉末冶金研究中心 ) : 该中心目前持有发行人 1955.2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4.44%,为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 (2)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创投 ) :该公司 目前持有发行人 1507.2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8.84%,为发行人的第 二大股东. 博云新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及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5-1-10 (3)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材 ) :该公司目前 持有发行人
104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3.00%,为发行人的第三大股 东.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中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