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4-11-16 |
江苏大学
2018 年1月10 日―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 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和《江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与学籍管理办法》(江大校 〔2017〕354 号)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 生.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 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四条 为合理配备教学资源,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学 校根据招生时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情况, 将专业分为 A、 B 两个类别, 其中 A 类专业为当级本科招生时第一志愿报考率列前 10%左右的 专业,其余专业为 B 类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 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教务处、学工处、监察处等相 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总体方案;
制定及组织 实施学校转专业考核细则;
确定工作日程;
审批学校转专业学生 名单等.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由院领导、系主 任及相关教授等组成.具体职责为: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3― 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
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
做好转入学生 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三章 转专业类型 第七条 根据学生学习状况,我校学生转专业分为五种类型: Ⅰ类转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包括第 二学期末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在本专业排名前 50%,可申请转 入任一专业(A 类或 B 类专业).I 类转专业仅限于一年级升二年 级的学生. Ⅱ类转专业:学生对某个专业领域具有特别的兴趣和潜质, 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包括转专业申请学期期末独立设置的实 践环节)在本专业排名前 50%,获得相关专业
3 名以上教授联名 推荐,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 II 类转专业. (1)在挑战杯、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 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力学竞 赛、机械创新设计、电子设计、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 科技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智能农业装 备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 竞赛等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前 3)或二等奖(排名前 2).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入选国家级、省级大学 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会. (3)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4)获得国家授权专利(排名第一). (5)以第一作者在出版社公开出版或在省级以上媒体正式 发表文学作品. ―4― II 类转专业只能转入其特长所对应的相关专业 (包括 A 类专 业). Ⅲ类转专业:面向全体学生,尤其是在原专业学习困难,或 因个人兴趣希望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Ⅲ类转专业只能申请转入 B 类专业. Ⅳ类转专业:参军服役、休学创业、海外交流的学生,复学 时可申请转专业.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 业的,在同等情况下学校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