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4-11-18 |
23 号 在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不得披露所在地区财政收支、政府债务数据等明示或 暗示存在政府信用支持的信息,严禁与政府信用挂钩的误导性宣传,并应在相关发 债说明书中明确,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 务由地方国有企业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
2018 年9月《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 债约束的指导意见》 首次提出 对严重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依法实施破产 重整或清算,坚决防止'
大而不倒'
,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
2018 年10 月 《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 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8〕101 号 提出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商业 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符合条件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开发性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