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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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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准情况 发行人于
2018 年8月3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七次董事会(暨年度第三次定期会)现 场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发行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事项均提请北京市国资委批准的发行方案范围内确 定. 北京市国资委下发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基础设 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100 亿元公司债券的批复》 (京国资产权【2018】135 号) ,北京 国资委于
2018 年9月28 日就发行人发行本次债券相关事宜作出批复, 同意发行人发行 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8]2044 号 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其中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12 个月内完成;
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 .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40 亿元) .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
3 年期品种,品种二为
5 年期品 种. 债券简称和代码: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
19 京投
03 ,债券代码为
155431 ;
品种二简称为
19 京投
04 ,债券代码为
155432 .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 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 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品种
一、 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 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 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 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19年5月27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 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本期债 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2019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6日.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5月27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2020 年至2024年每年的5月27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为2022年5月27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到期日为 2024年5月27日.前述日期如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