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11-20 |
3 进行充分策划.由生产商进行合同审核,以确保其具有执行合同要求的能力;
有足够可利用 的资源,使货物能够按期交货;
并且所有文件都是清晰明确的.生产商应对合同与先前招标 文件的之间的差别予以识别. 4.2 合同审核 以下款项应在合同审核前, 或合同审核时就应完成的, 并确保买方已提供所有必要信息. a)采用的应用标准及相关图样;
b)产品与零部件热处理的地点与可达性;
c) 热处理产品与零部件的标记类型;
d) 热处理规范(适当的热处理数值)与热处理检验程序;
e) 热处理规范与焊接和/或成形工艺规范之间的关系;
f) 热处理方法, 如哪种产品或部件要在炉中进行热处理,哪种产品或部件要进行局部热 处理;
g) 人员资质;
h) 设备的适用性;
i) 热处理文件;
j) 控制与检验措施;
k) 分包商的质量要求;
l) 热处理的不符合项处理;
m) 温度测量与记录方法;
n) 质量要求与热处理检验(如有);
o) 在工作进度时间表中的热处理;
p) 是否有足够的能源;
q) 其他特别规定,如产品或零部件的支撑件.
5 分承包 所有分承包商都应在承包商的订货指令及责任要求下工作, 并满足本技术报告的相关要 求.承包商应确保分承包商能够满足合同的要求. 承包商提供给分包商的信息,应包含所有合同审核中的相关数据(见4.2) . 要求热处理服务的承包商应向分承包提供所有相关的工作要求与规范. 分包商应按照承 包商的规定,提供其工作的文件与记录.
6 人员 ISO 17663:2001.doc
4 生产商应指派一定数量的胜任的人员按照规定要求,从事热处理的设计、实施和监督. 热处理人员的能力应由生产商予以确认.
7 检验与试验 7.1 概述 生产商应配置足够数量的胜任人员, 按照规定要求对热处理活动进行计划、 执行、 监督、 检验和审核. 7.2 无损检验 最终的无损检验应在热处理阶段进行(如果在应用标准中已明确标明) ,否则将在最终 的热处理之后进行. 7.3 破坏性试验 破坏性试验可在下面情况下进行: a)应用标准或合同要求时;
b)特别要求进行热处理的产品或部件. 如果试件和产品材质相同, 破坏性试验可在不同试件上进行. 试验条件应与实际生产过 程相同.
8 热处理设备 8.1 设备与测量 必要时,应具有下列设备: a) 工业炉和/或加热设备;
b) 加热过程编程器;
c) 温度测量与记录设备;
d) 冷却设备;
e) 升降与运输装置;
f) 人员保护设备与其它安全设施. 8.2 设施描述 制造商和/或分包商应有热处理所用的必要设备清单.该清单应确定主要设备项目,以 用于评估车间容量与生产能力,包含: a) 工业炉尺寸、最大承载量与温度范围(℃) ;
b) 热处理设备与容量;
c) 编程器及其编程容量;
ISO 17663:2001.doc
5 d) 温度测量设备与能力,如测量类型,容量与记录设备;
e) 使用的热电偶种类和贴附类型;
f) 淬火槽;
g) 热处理与检验需要的其它设备. 8.3 设备适用性 设备应适宜相关的应用. 8.4 热处理设备的检查 8.4.1 概述 炉温的均匀性应定期检查. 所有用于调试与记录温度的装置, 应采用校正仪器在规定的 时间间隔进行适当检查. 8.4.2 炉温均匀性的测量 采用校准过的热电偶在空炉内测量. 温度由校准过的记录装置测量. 热电偶的放置应保 证在不同种类的炉中,可以测得最大的温差(如在入炉区域 300mm 的距离处) .测量点应至 少为四个,炉顶两个,炉底两个.测量点应对角设置. 温度的测量应至少在两个温度范围内进行: 一个在工业炉的最大工作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