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4-12-09 |
6 - 相关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及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 对本次收购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 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浩翎汽车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
7 -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通过核查收购人提供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所律师在 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核查,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收购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9 年03 月27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洪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6KKEK9Q 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内蒙道
1399 号1号楼
202 室 营业期限 自2019 年03 月27 日至
2039 年03 月26 日 经营范围 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登记机关 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股权结构 天津市浩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100%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收购人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停业、 解散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等终止 情形,收购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浩翎汽车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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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的情形 根据收购人为本次收购编制的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收购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 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 记录查询平台网站(shixin.csrc.gov.cn)、 信用中国 网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及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不得收购上市公 司 的情形: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 司的其他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收购人合法设立 并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的应予 浩翎汽车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
9 - 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收购人不存在 《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 不 得收购上市公司 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收购的主体资格.
二、收购人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法律依据
(一)本次收购的方式 本所律师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核查被收购的上市公司,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浩物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
1997 年06 月23 日 注册资本 45162.1156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颜广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00020642014XY 住所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