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4-12-12 |
1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 的 建设实施,匹配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布局,决定变更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和建设产能,即实施主体由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 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由公司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 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号 工业园区内变更为杭州华正注册地临安市青山湖 科技城工业园区的现有厂房,同时扩大该项目的建设产能至 1.2 万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分别对上述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 年8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 《华正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