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4-12-12 |
1 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 及意见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 作开展的评价及意见
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 价及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 等有关规定,按照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 )制定并向贵 局备案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 海通证券结合浙江华达 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达新材 、 公司 )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 了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现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 如下:
一、辅导时间 华达新材的第二阶段辅导工作时间为
2018 年11 月6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公司的辅导机构为海通证券、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 国浩律 师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天健会计师 ) .本辅导 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动. 海通证券辅导小组主要工作人员为:金涛、钮嘉、李文杰、张若思、屈田原、 韩超, 其中金涛为辅导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 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期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发行人接受辅导的人员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 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1 邵明祥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 邵升龙 实际控制人
3 邵明霞 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4 季绍敏 董事、副总经理
5 邵春霞 董事、 实际控制人、 杭州富阳仁祥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6 钱军良 监事会主席
7 姜震宇 监事
8 董洁宇 监事
9 朱玉田 副总经理
10 陈光连 副总经理
11 蒋玉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 孙灿平 财务负责人
四、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本辅导期内,海通证券辅导人员联合国浩律师、天健会计师,对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5%) 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进行了集中综合复习培训, 以加深辅导对象对辅导内容的认识和理解.本段辅导期间内,辅导对象全员通过
2018 年11 月7日浙江证监局的辅导考试.
2、本辅导期内,海通证券辅导人员与国浩律师、天健会计师,通过访谈和 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原始档案等方式,对公司的采购情况和销售情况中的各 个关键环节进行了重点梳理,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