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4-12-18 |
第八章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第三十一条 规划区的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 第三十二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模:公共服务设施按 4.6 万人口规模配置.本规划中的配套设施依据上层次规划和 本片区的人口规模综合确定,当实际人口规模超过规划人 口一定限度时,应对本规划进行必要的检讨.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长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8 第三十三条 本片区内配套设施设置详见 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 见 附表). 第三十四条 规划中为规划区及周边地区服务的市政设施,可在专项规 划中进行深化, 确需对本规划确定的上述设施进行修改的, 应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划规定的配套设施不得随意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 第三十六条 规划区内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医院、文化活动 中心、综合体育活动中心、11OKV 变电站、垃圾转运站等, 以规划地块的形式明确其选址和用地边界.社区居委会、 社区警务室、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配建幼儿园、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公共厕所等为所 属地块开发建设时必须配套的设施,本规划仅明确其配套 项目和规模,具体位置和组合方式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 予以明确. 第三十七条 规划确定的 绿线 、 蓝线 、 黄线 控制范围内的 用地须严格保护,不得占用. 第三十八条 配套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相应的防护、 环卫等规范的要求.
第九章 海绵城市 建设发展要求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 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长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9 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保障城市生态安 全,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 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逐步开展惠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推进实施. 第四十条 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 (1)优先保护水生态敏感区;
(2)引导生态水环境自循环;
(3)制定因地制宜的海绵城市建设措施;
(4)统筹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实施;
第四十一条 新区倡导采用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被缓冲带、生态 护岸等低影响开发技术,通过源头截污和过程阻断的方法 降低水流速度、延长水流时间、减轻地表径流进入水体的 面源污染负荷;
旧区主要结合公园、河流水体、湿地滞洪 区等建设雨水滞蓄设施,通过控制雨水排放时间,实现雨 水的沉淀与净化. 第四十二条 海绵城市建设指引: (1)惠城、惠阳、大亚湾、仲恺辖区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为70%. (2)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要经过岸线净化,严格控制地表 径流产生的非溶解性污染物进入排水系统,城市建成 区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60%. (3)新区倡导采用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被缓冲带、 生态护岸等低影响开发技术,通过源头截污和过程阻 断的方法降低水流速度、延长水流时间、减轻地表径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长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