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4-12-28 |
160.10 G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18-20** 代替GB 518-2007 摩托车轮胎Motorcycle tyres (报批稿) 20**-**-**发布 20**-**-**实施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518-20** I 前言本标准的4.1.
2、4.2~4.
5、4.6.
1、4.
7、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518-2007《摩托车轮胎》,与GB 518-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摩托车子午线轮胎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对强度性能要求中的"轮胎的最小破坏能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修改为"每一试验点的强 度试验破坏能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见4.4.1,2007年版的4.2.1);
――对轮胎应进行高速性能试验的最高行驶速度修改为速度符号J级及以上适用(见4.4.3, 2007年版的4.2.3);
――增加了胎面磨耗标志应落在靠胎冠中心距离不应超过1/2胎面宽度内的花纹沟里的要求 (见4.5.1);
――对标志中的"层级或负荷指数"修改为"负荷指数(代号表示系列增加对应层级)" [见6.1 c),2007年版的6.1 c)];
――删除了 "公制系列和代号表示系列轮胎应标志速度符号" 的标志要求 (见2007年版的6.2) ;
修改为所有摩托车轮胎都应有速度符号标志[见6.1 d)];
――增加了子午线轮胎胎冠、胎侧用骨架材料名称及其层数的标志要求[见6.1 e)];
――增加了胎面磨耗标志位置标记的标志要求[见6.1 f)];
――增加了对有内胎轮胎作标识时的相应要求(见6.4);
――增加了胎面类型为C型和D型时的一些特征区别标志(见6.
7、6.8和6.9);
――增加了轻便型摩托车轮胎的标志(见6.10);
――增加了新胎外缘尺寸要求(见附录A);
――增加了轮胎速度符号与最高行驶速度的对应关系表(见附录 B);
――增加了轮胎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表(见附录 C).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中策橡胶 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飞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钻石车胎有限公司、建泰橡胶(深圳)有限公司、新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远星橡胶责任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慧敏、陈秋发、陈健明、张永承、叶繁、丁兴海、廖清波、陈青松、 李勇、张光富、谢良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18-
1965、GB 518-
1974、GB 518-
1991、GB 518-
1997、GB 518-2007. GB 518-20**
1 摩托车轮胎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轮胎用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新的摩托车充气轮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1 轮胎外缘尺寸测量方法 GB/T
2983 摩托车轮胎系列 GB/T
6326 轮胎术语及其定义 GB 7036.2 充气轮胎内胎 第2部分:摩托车轮胎内胎 GB/T
13203 摩托车轮胎性能试验方法 HG/T
2177 轮胎外观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GB/T
632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摩托车子午线轮胎 motorcycle radial tyre 胎体帘布层帘线与胎面中心线呈 65°到90°角排列并以带束层箍紧胎体的摩托车充气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