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5-01-05 |
根据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 污染物确定要调查的污染源;
摸清主要污染物和污染源分布的基本信息,核定排 放量,建立排放清单;
为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环境质量―污染物关联响应关 系提供数据支撑.
(一)普查技术路线.按照现场监测、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 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普查. 1.工业污染源.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 设施和排放口信息;
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按国家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 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填报园区调查信息.工业园区(产业园区) 内的工业企业填报工业污染源普查表. 2.农业污染源. 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 确定抽样调查对象, 开展抽样调查, 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 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 量. 3.生活污染源.根据生活源锅炉清单,登记调查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和能源 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抽样 调查城镇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结合产排污系数核算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通过典型区域调查和综合分析,获取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活动水平信息,结 合物料衡算或产排污系数估算生活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市政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对各类市政入河排污口排水 (雨季、旱季)水质开展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结合排放去向、市政入河 排污口调查与监测、城镇污水与雨水收集排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 及排放量,利用排水水质数据,核算城镇水污染物排放量.利用已有统计数据及 抽样调查获取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 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农村生活污 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 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5.移动源.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结合典型地区抽样调查,获取移 动源保有量、燃油消耗及活动水平信息,结合分区分类排污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 物排放量. 机动车:通过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和交通流量数据, 结合典型路段抽样观测 调查和燃油销售数据,根据机动车排污系数,核算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非道路移动源: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 动水平数据,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二)普查任务
2018 年9月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抽样调查城镇居民能源使用情况、 农村居民生活水污染(用排水)情况,采集相关数据于
2018 年10 月底前完成.
2018 年11 月底前,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核查预评估,完成审核与汇总.
2019 年1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2019 年3月底前,完成汇总建库工作, 并编制数据审核报告. 9.4 枣庄市市中区现况:根据山东省、枣庄市普查办下发的工作任务要求,2018 年3月份,我区普查办完成了各镇(街)联络员统计工作和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 源普查生活源锅炉统计工作.4 月份,完成了我区各镇(街)的第二次全国污染 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和我区辖区内
1 蒸吨及以上的生活源锅炉摸底 清查填报工作.5 月份,完成了入河(海)排污口清查、建库工作.6 月份,完 成了全区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建库工作.经筛选清查,我区共需要 普查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