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5-01-16 |
提供生物工程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提供仓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胡旭波先生为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 营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向关联方生工生物工程采购引物、 探针等日常经 营性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与生工生物工程签订
2018 年度采购合同, 预计
2018 年度发生的日 常经常性采购原材料金额累计不超过
260 万元, 如超出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协议. 双方同意以订单的形式进行业务往来,产品定价原则为双方协商确定.货款结算 期限为生工生物工程将货物送到公司处、卸货并经公司检验合格后,凭生工生物 工程开具的国家正式发票予以付款.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经营所需的引物、探针采购 等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 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在会前签署了对关 联交易事项的书面认可文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 要.该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的基础 上,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不存在任何非公允交易;
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生工生物工程采购原材料系基于业务开展实际需 要.原材料采购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经核查对上述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