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5-01-26 |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业务,计划借款总额 3,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1 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执行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 浮10%,不高于马鞍山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财务 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受托人为借贷双方提供委托贷款服务, 收取手续费及其他服 务费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类业务费用标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肇东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财务公司向马鞍山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马鞍山公司 根据资金需求进行提款.该交易通过财务公司办理借贷手续,委托贷款手续费为 按年万分之三收取.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交易各方将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各方权利及义务,马鞍山公司根据 资金需求,择机提款.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实施上述委托贷款业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 原则进行, 有利于优化马鞍山公司融资结构, 增强在银行间市场的议价谈判能力. 同时,开展上述委托贷款业务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品种,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且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委托贷款总金额 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肇东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委托借款金额为 5,000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签署了事前确认函, 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 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原则,可以确保公司资金周转的需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函;
3、公司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 年11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