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5-01-26 |
2012 年10 月31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并延长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之有效期.
2012 年12 月12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事宜.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104,700 万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 年12 月13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4.56 元/股.
2012 年12 月28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2 年2月2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粮屯河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95 号)批准.
2013 年2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粮屯河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2013 年3月4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1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4,700 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1,046,271,929 股
4、发行价格:4.56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 与发行底价 4.56 元/股的比率为 100%, 与发行日 (2013 年4月25 日)前20 个交易日均价 5.63 元/股的比率为 80.99%.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770,999,996.24 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 39,304,868.13 元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731,695,128.11 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信证券 )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
2013 年4月28 日,包括中粮集团在内的
5 家发行对象均与发行人签署 了《认购协议》,并已将认购资金 4,770,999,996.24 元全额汇入主承销商为本 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5月2日出具的《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陕 SJ[2013]489 号), 截至
2013 年4月28 日止,中信证券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 募股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 4,770,999,996.24 元. 截至
2013 年4月28 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 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5月2日出具的《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天职陕 SJ[2013]490 号),截至
2013 年4月28 日止,发行人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46,271,92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4.56 元,发行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4,770,999,996.24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304,868.13 元, 发行人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31,695,128.11 元(不包括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 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其中计入 股本 人民币 1,046,271,929.00 元,计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人民币 3,685,423,199.11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3 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