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5-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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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 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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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 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 樽 嶙遄嶙 镒 樽2008042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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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实施 国家粮食局发布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国家粮食储备局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 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四川 省粮食局、 重庆铜梁国家粮食储备库. 本标准主要起 草人: 严晓平、 吴子丹、 唐柏飞、 兰盛斌、 黎万武、 周浩、 郭道林、 林风刚、 靳祖训、 杨浩然、 陶诚、 王亚南、 杨健、 谢令德、 杨自力、 胡毅、 丁建武、 许胜伟、 沈宗海、 蒋天科. Ⅰ 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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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储粮化学药剂的术语和定义、 分类、 管理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储粮化学药剂的采购、 运输、 装卸、 储存、 废弃物处理和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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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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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 G 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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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农药包装通则 G 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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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农药乳油包装 G 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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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长管面具 G 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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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 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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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 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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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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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职业性急性拟除虫菊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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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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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 农药贮运、 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G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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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L S / 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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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储粮化学药剂 樽丛诹甘炒⒉刂, 用于防治危害粮食、 仓房和储粮设备设施的害虫、 螨类和有害微生物的化学药剂. 3.
2 熏蒸剂 嶙粼谔囟ǖ奈露群脱沽ο, 能够形成足够的气态浓度致死储粮有害生物的化学药剂. 3.
3 储粮防护剂 樽 嶙敉üド薄 胃毒、 忌避等方式防治储粮有害生物的高效低毒、 且持效期较长的化学药剂.也称储粮 保护剂、 谷物保护剂. 3.
4 空仓与器材杀虫剂 樽 状 遄笥糜诖⒘覆址俊 仓储器材、 设备杀虫、 防虫( 包括布设防虫线等) 的化学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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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4 分类 4.
1 储粮化学药剂按其防治对象分为: 储粮熏蒸剂、 储粮防护剂、 防霉剂以及空仓与器材杀虫剂. 4.
2 储粮化学药剂按其主要成分分为: 无机化学药剂和有机化学药剂.
5 管理要求 5.
1 采购 5. 1.
1 采购的储粮化学药剂应具有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 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 批准文件号、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有完整包装、 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应符合 G B3
7 9 6和GB4
8 3 8要求;
不应采购国家明令淘汰、 禁止使用和经检验不合格的储粮化学药剂. 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