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5-02-06 |
600877 名称 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 中电力神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 科七路
6 号 一致行动人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泰 路38 号 签署日期:二一九年四月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收购报告书
1 收购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 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嘉 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以下简称 *ST 嘉陵 、 中国嘉陵 或 上市公 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国嘉陵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取得兵装集团无偿划转及中国嘉陵新发行 的上市公司股份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 核准.同时,本次重组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本次 收购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 收购已经股东大会批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 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会及其董事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收购报告书
2 目录收购人声明
1
一、一般释义
5
二、专业释义
6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
7
一、收购人中电力神
7
二、一致行动人力神股份
17
三、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联关系及其一致行动关系
23
第三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24
一、本次收购目的
24
二、本次收购履行的程序
25
三、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 有权益的股份.26
第四节 收购方式
27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7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方案
27
三、拟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28
四、本次收购主要合同
36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