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5-02-07 |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 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HANGHAI ELECTRIC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727) 关连交易 上海电气总公司拟回收物业并补偿本集团 董事会宣布,於2014 年10 月10 日,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上海 亚华与上海电气总公司订立补偿协议,,
上海电气总公司将对该物业进行回收, 并对上海亚华就该物业享有的权益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45,000,000 元. 上海电气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 57.80%股本权益.因此,上海电气总公司为上市规则第 14A 章所界定本公司的关连人 士.故此,就上市规则第 14A 章而言,上述回收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於本次回收(根鲜泄嬖虻14A.81条与先前交易的适用比率合计)根鲜泄嬖 第14.07 条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溢利比率除外)超过0.1%但少於5%,本次回收须遵 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可获豁免遵守须独立股东批准之规 定. 绪言 於2014 年10 月10 日,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上海亚华与上海电 气总公司订立补偿协议,,
上海电气总公司将对该物业进行回收,并对上海亚华 就该物业享有的权益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45,000,000 元. 拟签订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订约方 (a)物业权益方:上海亚华;
及(b)物业回收方:上海电气总公司 * -
2 - 该物业资料 该物业为位於中国上海市茶陵北路
20 号的房屋建筑物,实际建筑面积 9,996 平方米, 截止
2014 年5月31 日帐面价值为人民币 974,338.37 元.根懒⒐乐凳Τ鼍叩摹恫 陵北路
20 号房产回购补偿事宜价值谘询报告》,在截止
2014 年5月31 日的市场状况 下,该物业回购补偿价值约为人民币 42,300,000 元至 47,300,000 元.上海亚华持有该 物业超过
12 个月. 代价及付款条款 本次回收之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45,000,000 元,补偿金将自交接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且 上海电气总公司收到上海亚华开具的有效发票后,由上海电气总公司以现金向上海亚 华一次性支付补偿. 补偿金乃由上海亚华与上海电气总公司参考由独立估值师估值得出该物业於基准日二 零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之咨询报告,结合基准日市场状况厘定.本次回收预计收益为 补偿金扣除资产账面净值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本次回收所得款项将用作上海亚华企 业改制之相关费用. 进行回收之理由及裨益 本次回收将妥善解决本集团历史遗留的权属瑕疵问题,有利於推进本集团相关印机业 务的战略调整,本次回收所得补偿款项将促进上海亚华企业改制进程.本次回收不影 响上海亚华的正常经营. 董事黄迪南先生、王强先生及郑建华先生均於上海电气总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或出任高 级管理职位,故彼等已就批准本次回收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前文披露 外,概无任何董事於本次回收拥有重大利益.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回收之条款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及不比给 予独立第三方的条款为佳,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上海电气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 57.80%股本权益.因此,上海电气总公司为上市规则第 14A 章所界定本公司的关连人 士.故此,就上市规则第 14A 章而言,上述回收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於本次回收(根鲜泄嬖虻14A.81条与先前交易的适用比率合计)根鲜泄嬖 第14.07 条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溢利比率除外)超过0.1%但少於5%,本次回收须遵 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可获豁免遵守须独立股东批准之规 定. 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中国最大规模全面工业设备制造综合企业之一,主要从事以下业务:(i) 设计、生产及销售核电核岛设备产品、风力发电设备产品及大型锻件等重型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