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5-02-20 |
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 3.0.2的规定.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表3.0.2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墙 防火墙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3.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和住宅单元之间的墙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2.00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1.00 房间隔墙 不燃烧体 0.75 不燃烧体0.50 Page
8 柱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梁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吊顶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3.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表 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0.5 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 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 . 3.0.6 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0.50h的不燃烧体. 3.0.7 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 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第 3.0.2条的规定提高0.50h. 3.0.8 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0.8.1 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其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 蝗忌仗迨保 淝侥谔畛洳牧峡刹捎媚讶忌詹牧稀 3.0.8.2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 ?.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0.8.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0.9 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 Page
9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 1一般规定 4.1.1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 和消防水源等. 高层建筑不宜布置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 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注:厂房、库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甲、乙、丙类液体的划分,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 泄毓娑ㄖ葱小 4.1.2 燃油、燃气的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 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 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高层建筑或裙房内时, 其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应超过6.00t/h,且单台锅炉蒸发量不应超过2.00t/h;
可燃油油浸电 力变压器总容量不应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超过630kV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1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当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4.1.2.2 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 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 4.1.2.3 变压器下面应设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