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5-02-24 |
2018 年7月在贵局进行 辅导备案登记以来,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贵局的有关规定对西马智能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西马智能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等辅导对象进行了辅导,迄今辅导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前期辅导工作过程中,西马智能对上市辅导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参与、配 合辅导机构的工作, 为辅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工作场所,与辅导机构保持密切沟 通, 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尽职调查资料.辅导对象及其他接受辅导人员均能积极配 合辅导计划的开展, 认真听取辅导机构提出的规范运作建议,对我公司提出的整 改意见认真研究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能够取得预期的辅导效果.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