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5-02-24 |
2019 年4月15 日第4号(总第
355 号) 目录【市政府、市府办文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珠府〔2019〕13 号)1)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9 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告 (珠府办〔2019〕3 号)8) 【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珠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人社〔2019〕27 号)49) 【政策解读】 珠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54)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珠府〔2019〕13 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新闻办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9 年3月25 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 珠海新闻发布工作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实现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 布会(以下简称 新闻发布会 )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为珠海经济特区 在新起点上推动 二次创业 ,全力建设新珠海、新经济、新生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根据中央、省新闻发布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新闻发布会,是指由珠海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发起的, 以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以下简称 市新闻办 )名义举办的新闻发布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市新闻办名义组织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我市重大政 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临时新闻发布会.
第二章 新闻发布会的总体要求 第四条 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对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负责新闻发布会工作的总体牵头、工作规划及业务指导.市政 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各职能部门是新闻发布的责任主体, 承担新闻发布主要责任,负责新闻发布会的具体组织和执行. 第五条 建立由市政府领导带头,以重点职能部门为主,其他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 新闻发布会模式.根据舆情关注度等因素,将职能部门分为三类(具体详见附件).其中,Ⅰ类部门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Ⅱ类部门原则上每年度至少召开 一次新闻发布会,Ⅲ类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市长以上的市政府领 导原则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新闻发布会,Ⅰ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至少参加一 次新闻发布会. 第六条 组建新闻发布会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政府 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 责人组成.协调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一)审核市政府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和选题安排,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 市委同意后执行;
(二)协调落实市政府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活动;
(三)协调落实市政府领导临时新闻发布会选题.市政府领导临时提议通过新闻发 布会方式对外发布重大信息,由市政府秘书长或指定相关副秘书长协调部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