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5-02-24 |
(四)根据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选题会;
协调处理涉及新闻发布会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新闻发布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协调小组办公室 )设在市 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分管新闻发布工作的部领导担任. 第八条 新闻发布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信息公开原则.新闻发布的内容以法定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保障 人民群众知情权.
(二)实事求是原则.新闻发布工作应尊重事实和新闻规律,体现权威性、及时性 和准确性.
(三)归口负责原则.新闻发布责任与行政管理权限相对应,既对上级部门负责, 又主动回应社会公众信息诉求.
(四)主动引导原则.各部门应及时发布新闻信息,主动澄清事实,积极引导舆论,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九条 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全市重要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情况;
(二)各部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进展,尤其是涉及重点项目建设、就业 就学、生态环境、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等民生方面情况;
(三)社会热点:对新闻媒体及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社会热点的事实确认、政府立 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信息;
(四)突发公共事件: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 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政府立场、政府所 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
(五)重要预警信息:包括即将发生自然灾害、政府将采取的公共管制措施等可能 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
(六)重大活动:以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名义主承办的社会文化、经贸交流、体育 竞赛、会展论坛等大型活动的相关信息;
(七)其它需要对外披露、介绍的情况以及市政府授权发布的信息.
第三章 新闻发布会的议题策划 第十条 各部门于每年初报送全年拟提请以市新闻办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选题, 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进行汇总,并提请新闻发布会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新闻发布 会可由单个部门发起,也可由多个部门联合发起.当新闻发布会由多个部门联合发起时, 主要责任部门为牵头部门.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会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结合部门报送的选 题和社会舆情热点,确定年度新闻发布会选题,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同意 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 第十二条 各部门对于列入年度新闻发布会的选题,要严格按计划执行.确因实际 情况需调整变更选题计划的,需提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书面说明.如计划新增发布 选题的,需提前
30 天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三条 新闻发布会工作协调小组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选题会,围绕市委、 市政府拟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结合各部门提出的选题建议,确定调整或新 增的发布会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新闻发布会工作. 第十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责任部门要在黄金时间
4 小时内向媒体初步回应 事件处置有关情况.出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时,涉事责任部门最迟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