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5-02-24 |
R3 1,117,669 ― (11,000) 1,106,669 AC4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 L&
R 12,407 ― ― 12,407 A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L&
R 218,956 ― ― 218,956 AC 金融资产总值 2,080,467 ― (11,000) 2,069,467
1 FVOCI: 按公平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入账之金融资产
2 AFS: 可供出售投资
3 L&
R: 应收贷款及应收款项
4 AC: 按摊销成本入账之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附注:本集团已选择不可撤回地指定其所有先前可供出售股本投资为按公平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入 账之股本投资.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本集团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并无影响. 减值 下表载列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下之年初减值备抵总额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下之预期信贷亏损备 抵对账. 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 第39号下 之减值备抵 重新计量 於二零一八年 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下之 预期信贷亏损 备抵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贷款及利息 ― 11,000 11,000 C
8 C 对储备及保留溢利之影响 过渡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储备及保留溢利之影响如下: 储备及保留溢利 千港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之公平值储备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下之 可供出售投资重估储备)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下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余 619,246 就过往分类为可供出售投资之指定按公平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 入账之股本投资拨回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下之减值亏损 (125,605)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下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493,641 保留溢利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下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余 166,227 确认应收贷款及利息之预期信贷亏损 (11,000) 就过往分类为可供出售投资之指定按公平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 入账之股本投资拨回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下之减值亏损 125,605 280,83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及其修订本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 「建筑合约」 、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 「收 益」 及相关诠释,且 (除少数例外情况外) 其应用於客户合约产生之所有收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就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入账确立一个新五步模式.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15号,收益按可反映 实体预期就向客户转让货物或服务而有权在交换中获取之代价金额进行确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之原则为就计量及确认收益提供更具结构之方法.该准则同时引入广泛之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 包括拆分收益总额、关於履约责任之资料、合约资产及负债账目结余於各期间之变动,以及主要判 断及估计.有关披露载於本财务资料附注6.由於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本集团已变更有关 收益确认之会计政策. C
9 C 4.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本财务报表中并无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修订本 业务之定义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本 负补偿之预付特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 会计准则第28号 (二零一一年) 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之资产出售或注资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 保险合约3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会计 ・ 准则第8号修订本 重大之定义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