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5-02-25 |
(3)与主办券商签订挂牌推荐和持续督导协议,并决定其推荐和持续督导 的服务费用;
(4)办理与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纳入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尚需获得的核准与同意 本次挂牌尚需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国 证监会核准. 据此,本所认为,
1、公司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挂牌的决议,决议的内容合 法、有效;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挂牌有关事宜,授权范围及程序
7 合法、有效;
2、本次挂牌除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 国证监会核准外,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一)公司依法设立 如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节正文之
四、公司的设立 所述,公司系由日望有限 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有效存续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营业期限至
2020 年12 月15 日. 根据公司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通过了历年的工商年检,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公司有效存续. 据此,本所认为,公司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 止的情形,具备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三、公司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和《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所认为,公司符合本次挂牌的下列条件:
(一)公司存续时间满两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系由
2005 年12 月16 日成立的日望有限(原名 永 安电子 )以截至
2012 年3月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 年8月24 日在株洲市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
8 注册号为
43020000005218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据此,本所认为,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两年以上,符合《业务规则》 第2.1 条第
(一)款的规定.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钽电解电容器,最近两年 未发生变化,公司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系基于行业特点所设,符合行业规律,具 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1-6 月财务报告及大信所出具的 《审 计报告》 , 公司
2011、
2012 年度和
2013 年1-6 月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