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5-02-26 |
15 东网债 公司债券在本期债券 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本次回售申报期 指
15 东网债 持有人可以申报本次回售的期 间, 即2017 年11 月27 日至
2017 年11 月29
二、
15 东网债 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5 东网债
3、债券代码:112302
4、发行规模:人民币 3.00 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3 年,债券存续期第
2 年末附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6.00%,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8、起息日:2015 年12 月9日.
9、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2 月9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2 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每次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 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 日 付息日 指
15 东网债 公司债券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为债券存续期每年的
12 月9日(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 指 本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
15 东网债 持 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 即
15 东网债 债券存续期间第
2 个付息日,即2017 年12 月11 日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托管人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亿元 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
2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0 至100 个基点,其 中一个基点为 0.01%.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 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 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申报期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 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