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5-02-28 |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方式:网站公开
五、行政权力 1. 权责清单 内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收费清单;
行政权力清单和 ―5― 动态调整信息 主体:市直相关部门 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上网公开 方式:网站公开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 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办发[2015]21 号) 、 《国务院关于印发
2015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 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29 号)和《内蒙古自治 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 2. 行政许可 2.1 行政许可流程图 内容: 本单位行驶的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行政许可服务 指南 主体:市直相关部门 时限: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方式:网站公开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 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办发[2015]21 号) 、 《国务院关于印发
2015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 ―6― 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29 号)和《内蒙古自治 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 2.2 许可结果 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主体:市直相关部门 时限: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方式:网站公开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 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办发[2015]21 号) 、 《国务院关于印发
2015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 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29 号)和《内蒙古自治 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 3. 行政处罚 3.1 行政处罚流程图 内容:本单位行政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主体:市直相关部门 时限: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方式:网站公开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 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办发[2015]21 号) 、 《国务院关于印发
2015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 ―7― 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29 号)和《内蒙古自治 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 3.2 处罚结果 内容:行政处罚结果 主体:市直相关部门 时限: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方式:网站公开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 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办发[2015]21 号) 、 《国务院关于印发
2015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 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29 号)和《内蒙古自治 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 4. 行政征收 4.1 行政征收流程图 内容:本单位行政的行政征收流程图 主体:市直相关部门 时限: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方式:网站公开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 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办发[2015]21 号) 、 《国务院关于印发
2015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 ―8― 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29 号)和《内蒙古自治 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 4.2 征收结果 内容:行政征收结果 主体:市直相关部门 时限: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