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5-03-03 |
123 2019 年第一期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6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 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新城发展:指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
4 亿元的
2019 年第一期济宁市新城 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2019 年第一期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19 年第一期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9 年第一期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 法说明》.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泰证券: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瀚华担保:指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 年8月更 名为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指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支行.
2019 年第一期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7 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簿记建档: 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 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 责记录申购订单, 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簿记管理人: 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的操作者.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 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发行人与代表承销团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签订的《2016 年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分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签订的 《2016 年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 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 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 份额对应的款项. 《债权代理协议》 :指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署的《2016 年济宁 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制定的《2016 年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指监管银行与发行人签署的《2016 年2019 年第一期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8 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 证券登记托管机构: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 中 央国债登记公司 )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简称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 .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作日:指在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国家法定节 假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 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基点:债券和票据利率改变量的度量单位.一个基点等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