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5-03-06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1、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司 航道扩建工程建设资金补助计划的安排,获得24,620万元补助资金额度.截至 2015年7月6日,该项建设资金3,620万元划入公司账户.至此,交通运输部安排 的该项目资金补助已全部到账.
2、公司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司第四港池西南防波堤工程建设资金补 助计划的安排,获得10,970万元补助资金额度.截止2015年7月6日,该项建设资 金中的8,000万元已划入公司帐户. 上述两项工程建设资金补助到帐共计11,62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到帐后将确认为"递延收 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营 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补助 资金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