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5-03-14 |
1 ― 惠院发?2016?167 号 各部门: 《惠州学院特聘岗位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 已经第
330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惠州学院
2016 年9月13 日―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理工科大学和 理工类学科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实施《惠州学院加 强理工类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惠院发?2016?104 号) ,加 快落实 人才强校 战略,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增强学校人才队 伍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学校的办学层次,根据惠州市委、市政府 《关于深化完善 人才双高计划 实施 人才双十行动 意见》 (惠市委发电?2016?3 号)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特聘岗位是学校为引进和培育科技领军人才、学科 带头人和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学科骨干实施的特殊人才政策,以 加大投入、科学管理、稳定队伍、培养科研骨干为工作思路,坚持 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目标考核、合 同管理 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成立特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领导 小组 ) ,对特聘岗位的人才引进、聘任及相关事宜作出决定.领 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分管人事、教学、 科研、财务的副校长为固定成员,相关学科带头人及二级学院负 责人为非固定成员等组成.领导小组确定引进的特聘岗位人才, 先引进后办手续.学校人事处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为引进的特 ―
3 ― 聘岗位人才提供 一站式 服务:提供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社保、税收、子女上学、配偶就业、签证办理等服务 绿色 通道 ;
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惠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高层次 人才认定手续.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设岗原则
(一)特聘岗位设置应紧紧围绕学校总体发展目标、重点学 科建设、硕士学位点建设进行.
(二)获准设置岗位的学科应具有明显的优势特色和较大的 发展前景. 第五条 设岗学科
(一)生物学.包括植物天然产物与岭南特色药用植物资源 研究、LED光生物学研究及应用、供港农产品品质保障技术研究等 学科专业领域.
(二)控制科学与工程.包括先进与智能控制学科专业领域.
(三)化学工程与技术.包括精细化工、高分子材料及无机 光电子材料等学科专业领域.
(四)纺织科学与工程.包括服装材料、服装工程、服装设 计、服装管理等学科专业领域.
(五)其他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设岗学科. 第六条 特聘岗位属于流动岗位,一个聘期五年.五年后根 ―
4 ― 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第三章 岗位类别、条件与待遇 第七条 特聘岗位人才的引进方式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 进.全职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原则上由基础年薪和 业绩年薪两部分组成.柔性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原则上由基础薪 酬和业绩薪酬两部分组成. 第八条 全职引进人才
(一)科技领军人才岗位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院士) 、外国国家院 士,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诺贝尔奖等国内外知名 大奖获得者等杰出人才:年薪、安家费、科研项目及平台建设费 等待遇一人一议.惠州市奖励别墅一套,市财政给予一次性专项 工作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