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5-04-0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10%以上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得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五分之一.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 候选人. (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监事会及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