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5-04-05 |
或(c) 在供股章程指令第3(2)条所指的任何其他情况下, 惟上述未缴股款或缴足股款供股股份的发售应毋须本公司或任何联席包销商根┕ 章程指令第3条刊发供股章程或根┕烧鲁讨噶畹16条对供股章程进行补充.就本条 文而言,於任何有关成员国就任何股份 「向公众提呈发售」 ,是指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方 式传达有关供股及任何将予提呈发售的未缴股款或缴足股款供股股份的充分信息,使 投资者能够就购买或认购任何股份作出决定,上述可因该有关成员国以任何方式实行 供股章程指令而有所不同,而 「供股章程指令」 则指指令2003/71/EC (及其修订,包括 指令2010/73/EU (如其已在该有关成员国实施) ) ,且包括於各有关成员国实施的任何 相关措施. 蒙古国 本供股章程不会根掌谖阋蝗晡逶露娜盏拿晒殴と谐》 (Law of Mongolia on Securities Market)向蒙古国金融监管委员会(Financial Regulatory Committee of Mongolia)登记或获其批准为供股章程.因此,蒙古国证券市场法项下 的规定以及相关规例及规程在本供股章程编制过程中并无予以考虑,亦不适用於本文 件.此外,本供股章程并非亦不会被诠释为就供股向蒙古国公众作出认购未缴股款或 缴足股款供股股份的要约.收到本文件的人士概不得在蒙古国向任何其他人士分派、 印发或复制本文件 (全本或部分) . C v C 挪威 本供股章程并无根懔闫吣炅露湃瞻洳嫉呐餐と灰追 (经修订) ( 「交易法」 ) 第7章向挪威商业企业注册处(Norwegian Register of Business Enterprises) 或挪威金融监督管理局(Norwegian Financial Supervisory Authority)登记或获得批准. 未缴股款或缴足股款供股股份不得在挪威直接或间接发售或出售,惟向交易法项下的 专业投资者或就提呈购买或认购按面值或认购价计以数额不少於100,000欧元发行之证 券或任何不会引致因为根灰追ㄌ岢史⑹酃┕晒煞荻氡嘀乒┕烧鲁碳按娴抵榭 除外. 本供股章程仅向收件人寄发,而不能於未获本公司同意之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向定 居於挪威的其他人士或实体派发、提呈或赠授. 股东宜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彼等根灰追ū环掷辔ㄒ低蹲收呋蚴羝渌榭銮 不会导致须根灰追ㄗ袷毓┕烧鲁坦娑. 新加坡 本供股文件及任何其他与供股有关之资料属保密文件,并未亦不会根录悠路 例第289章证券及期货法 ( 「证券及期货法」 )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 递交及登记.本供股章程及就供股发出之任何其 他文件或资料并非证券及期货法所界定之章程.因此,与章程内容有关之证券及期货 法项下之法定责任将不适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对该等内容毋须承担责任. 本供股文件及任何其他与供股有关之资料仅会寄送予於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 名册内且登记地址位於新加坡之人士 ( 「新加坡股东」 ) ,并供其独家使用.有关供股股 份之任何要约或邀请仅可由新加坡股东接纳,且不可转让.本供股文件及任何其他与 供股有关之资料不得分发或提供予新加坡股东以外之任何人士.本供股文件及任何其 他与供股有关之资料不得进行全部或部分复制. 此项要约或邀请乃依と捌诨醴ǖ273(1)(cd)(i)条之豁免而作出.作出要约 或邀请时并无随附於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登记之供股章程. C vi C 因此,除(i)根耙勒罩と捌诨醴ǖXIII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