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5-04-22 |
三、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的,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基本 生活费 元/天,此费用包含: (如 伙食费、通信费、城市交通费等) .
四、工资支付方式,执行下列第 款: 1.通过银行转账发放 乙方开户银行全称 乙方账号(卡号) 2.使用现金发放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
一、工程质量 甲方应在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应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接受甲方管理,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支付 -
14 - 返工工资.
二、安全生产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并主动接受相关 部门的管理.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
对甲方及 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规范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劳保用品,保障和 改善劳务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丰富劳务人员精神文化生活.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与施工岗位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 及岗前交底,乙方要积极参加并掌握;
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须经 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 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符合《建筑 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 关规定,有序使用各类设施,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件, 如:居住证、信息卡等.
五、甲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对可能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和定期健康检查,减少职业危害. 第七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 -
15 - 会保险费.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 方实行管理.
二、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 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
协 商无效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 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遇到工资拖欠等问题时,可按以下方式逐级反映协商解决: 建筑劳务公司负责人:
电话: 总承包单位现场劳资员:
电话: -
16 - 总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
电话: 总承包单位劳务分管领导:
电话: 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投诉
电话: 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电话: 甲方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投诉
电话: 甲方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电话: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从其规定.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 执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报总承包单位、监 理单位各一份备查.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手印)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17 - 附件 2: 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 目标责任书(承诺书)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委) : 我公司在贵市(县、区)承建的 工程, 将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及贵市(县、区)相关规定,足额缴存建筑劳 务人员工资保证金,实施规范的劳务分包管理,并设立专(兼)职 劳资员,对在该工程项目施工的劳务人员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对 劳务分包单位的工资核算与发放进行管控和监督,保证按主管部门 的规定和劳务(劳动)合同,将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 如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和投诉上访事件, 我公司保证积极配合、 及时处置,承担总承包(专业承包)责任以及相关的经济、社会责 任,尽最大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社会 不良影响,我公司自愿接受主管部门上调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 比例、缓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记入信用档案、通报批评、限制 市场准入、停止投标资格等处理. 特此承诺! 公司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