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4-24 |
8 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 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二十三条 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 指示;
(四)授权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 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4 小时之前送交债券持 有人会议召集人. 第二十四条 召集人和律师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 结束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资格和合 法性进行验证, 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的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公司从证券登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