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5-05-04 |
1 前言 报告范围 编制《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以下简称 本报告 ) ,是以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鞍钢股份 )作为报告主体,客观、真实、系 统地披露了公司
2013 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业绩表现,并作为与各相关方沟通 以及接受社会监督的平台.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 报告主要参照标准 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 (G3)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报告保证方法 除有特殊说明,本报告描述的是鞍钢股份(包括位于鞍山的本部及位于营口市鲅 鱼圈分公司以及各子公司)的业绩表现,本报告所涉及货币为人民币.
2013 年, 是公司全面打胜扭亏增效攻坚战的关键一年. 广大职工主动肩负起扭亏 增效的重任,面对困难不退缩,面对成绩不自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经营 业绩走出了低谷,实现了扭亏为盈.公司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 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 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以更优的质量、更严的标准,忠实地履行企业社会 责任,积极回报社会. 展望 2014,钢铁行业仍然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仍 将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恪守社会责任准则,通过调整经营模式,优化生产组织, 加大科研力度,实施精益管理,加快做强做优,坚决打胜创新增效攻坚战.我们将坚 持改革不停顿,创新不止步,全面提升公司整体实力,以更高质量、更高效率为股东、 为客户、为员工、为社会创造价值.
2 目录
第一章 公司概况.3
第二章 股东权益保护.4
第三章 员工权益保护.6
第四章 供应商及客户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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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环境保护.23
第六章 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23 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鞍钢集团公司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100% 67.8%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100%
第一章 公司概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7 年5月8日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 鞍山钢铁) 独家发起设立,并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资本 为72.35 亿元,拥有全部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整套现代化钢铁生产工艺 流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综合竞争力进入 国际先进行列. 公司主要产品涵盖了热轧板、冷轧板、镀锌板及彩涂板、中厚板、大型材、线材、 无缝钢管、冷轧硅钢等,广泛用于汽车、家电、机械制造、造船、石油石化、铁路建 设等领域. 随着公司近年工艺装备水平和研发能力的不断提高, 公司已对汽车、 船舶、 铁路、电力、石油石化、机械、建筑、轻工等行业用钢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形成了 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先的战略产品与核心技术.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鞍山钢铁为国有独资企业,法人代表为张晓 刚.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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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股东权益保护
一、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 定以及《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了 《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 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明确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监督、执行等各个方面的职责权限、 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 形成了权力机构、 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和经营机构科学分工、 各司其责、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执行董事2人,独立董事4人.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公司的制度安排为 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发挥作用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会成员按照《公司法》 、 《公司章 程》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监督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作. 公司内部管理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体系,该体系是在 QEO(质量、环境、能源、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上系统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两种管理模式相互融合,形成 以QEO 管理模式为基础,以卓越绩效模式为指引,基于提高组织竞争性绩效的管理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