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5-05-25 |
(三)生产经营单位已投保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 险等险种的,且保障范围已部分涵盖本细则规定保险责任范围 的,可与保险公司协商,调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并 相应降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
四、激励与保障
(一)联动协调机制.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公安局、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区 财税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区 金融办等部门和区总工会、 区保险行业协会形成联席会议机制, 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日常管理.联席会议 ―
10 ― 的主要职责是:分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 究解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重点、突出问题,确定年度工 作重点,总结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情况.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 作的综合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区财税局负责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专项资金的预算和分 配计划,办理专项资金拨付,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 行清算,对专项资金实施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 区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对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 开展自律管理,制定指导性行业服务标准,确保各项承保业务 依法有序开展;
保险机构应及时将确定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等向指定机构履行备案手续, 依法积极开展安全责任保险业务, 尽快建立完善快速理赔机制.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公安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及其他有关承担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 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实施. 区金融办、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总工会等相 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与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