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5-05-26 |
结合我区地方性法规、环保部门职能以及环保信访工 作特点,我局(环境保护)制定了《顺德区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 定途径清单》 ,现报送给你局. 附件:顺德区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7 年1月25 日 (联系人:曾建强,联系
电话:22833016)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 顺管环保函〔2017〕9 号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 关于报送顺德区环保领域信访问题 法定途径清单的函 ―
2 ― 顺德区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 第一部分 环保业务类 群众举报企业污染环境、 举报企业违反环保 三同时 制度、 举报中介机构违反标准或规范、申请调解环境污染损害纠纷、申 请环保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等,环保部门应当依照环境保护、信息 公开等法律法规处理.
一、举报违法排污行为
(一)举报企事业单位污染大气、水、土壤、声环境以及破 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二)举报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 染物.
(三)举报企业不如实申报排污数据,或未按排污许可证的 规定排放污染物.
(四)举报企业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 者要求的锅炉.
(五)举报企业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六)举报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
(七) 举报环保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以上事项,由属地环保部门调查核实,导入环境行政处罚途 径办理,并按有关规定公开处罚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
3 ― 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 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自然保护区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 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污染 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 法》等.
二、举报未取得许可从事相关活动
(一)举报企业未取得项目环评审批或备案擅自建设,或未 经同意擅自投入生产.
(二)举报企业未取得许可,或者违反许可内容从事危险废 物处理处置活动.
(三)举报企业事业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纳入许可 证管理的污染物的.
(四)举报企业事业单位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擅自使用 密封源、非密封源及射线装置的. 以上事项,由属地环保部门调查核实,导入环境行政处罚途 径办理,制止违法行为.对其中属于上级环保部门权限的内容, 由当地环保部门逐级报告至有权限的环保部门,并监督企业落实 上级环保部门处理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放射性同 ―
4 ― 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广东省排 污许可证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