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5-05-26 |
三、举报中介机构工作不规范
(一)举报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评价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弄 虚作假.
(二)举报环境监测机构在监测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 假.
(三)举报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机构在鉴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 者弄虚作假.
(四)举报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弄虚作假. 以上事项,由负责所涉项目行政许可、所涉案件调查处理, 或者对中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环保部门调查处理,对属于上级 环保部门权限的内容,逐级报告至有权限的环保部门.其中,举 报取得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建议举报人向 司法行政机关反映.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资质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广东省环境保 护条例》《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监测质量管 理规定》.
四、举报非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干扰环境执法 ―
5 ―
(一)举报基层政府决策与环保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举报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干预环境执法. 以上事项,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转行政监察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五、申请调解污染损害民事纠纷 反映企业污染环境对当事人造成损失,主张赔(补)偿的, 由当地环保部门导入行政调解途径办理.其中,各方对争议事实 难以认定的,引导当事人先委托技术鉴定,再进入调解程序.一 方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或者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主持调 解的机构引导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其他行政部门、人民调解机 构已经受理调解申请,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诉讼案件的,环保部 门不再受理.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受污染损害发生的纠纷,环 保部门无权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
六、申请公开环保信息
(一)要求了解环保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污染源环境 监管信息等政府信息的,由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 行为的环保部门引导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
6 ―
(二) 举报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 由当地环保部门调查核实,导入行政处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环境信息公开 办法(试行)》.
七、应环保部门邀请提出意见建议
(一)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审批工作中,环保部门在 社会上公示信息,邀请公众提供线索、发表意见建议、主张权利.
(二)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行政表 彰、优秀人才评定等工作中,环保部门在社会上公示,邀请公众 提供线索、提出意见建议.
(三)在制(修)订环保规章、标准、规划等工作中,环保 部门在社会上公开征求意见.
(四) 在其他临时专项工作中, 环保部门在社会上公示信息, 邀请公众提供线索、发表意见建议. 对公示期间提出的事项,由公示机构导入相应的行政许可、 资质管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规章制订、标准制订程序办理,或者按公示约定的方式办理.对 主张权利且不服公示机构处理意见的,由公示机构引导其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非公示期间提出的事项,作为建议 转负责该项工作的机构参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章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