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5-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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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 号片区[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 NO.LG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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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将为地区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为此,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于
2014 年11 月启动了坪地吉坑地区的法定 图则编制工作,以应对形势的变化作出有效的反应. 深圳市龙岗 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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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总则 1.1 本图则适用范围为:南至龙岗河,北与惠州市接壤,东、西部紧临深圳市基 本生态控制线,总用地面积为 696.49 公顷. 1.2 本图则的
图表与文本内容共同构成所在片区法定图则的法定文件. 其中文本 的 下划线 部分及附表
1、附表
2 为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的图纸仅作示意性, 不具有法律效力. 1.3 本图则内的土地利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 (非法定性内 容除外) .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1.4 本图则范围内编制下层次规划及城市设计, 必须以本图则确定的规划要求为 依据. 1.5 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 准与准则》 (以下简称《深标》 )确定. 1.6 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 例》 (2001)第二十
七、二十八条的规定.
2 发展目标 2.1 本片区的发展目标是:实现区域融合协调发展,打造一个多元、绿色、活力 的低碳综合城区.充分挖掘自然人文资源,结合城市更新改造,为坪地吉坑的生 活提供商业、文娱、教育等公共服务和生活性服务,为坪地吉坑的产业提供生产 性服务. 2.2 本片区的功能定位是:深圳市国际低碳城组成部分.以节能环保、高端制造 深圳市龙岗 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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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的低碳生产型产业为主,同时辅以低碳生活服务的生态型综合片区.
3 产业发展 3.1 本图则未来产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及空间布局情况如下. 综合服务中心:发挥轨道三号线东延段地铁站点、龙岗大道的集聚效应,以现有 商业办公及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打造集商业、行政、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 服务中心. 产业集聚区:保留现状集中成片的工业区,包括年丰社区内龙岗河以北、坪梓路 南北区域以及六联社区内外环高速北侧、惠盐高速公路东西两侧区域,近期保留 产业空间,未来条件成熟时可引导其升级转型. 3.2 工业区块线内的工业用地,应符合我市工业区块线的管理要求;
工业区块线 外的工业用地,原则上可按照已批准的工业用途继续保留使用,如需释放作为其 他城市功能,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时应优先解决片区急需的公共配套设施和 交通市政配套设施、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4 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 4.1 本图则规划空间结构:充分利用山体绿化、世居、产业、交通等空间要素, 形成 一轴、一廊、两核、五片区 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轴 为惠盐高速公路发 展轴, 一廊 为坪地森林公园-沿黄沙河农田绿色廊道, 两核 为六联综合服务 核心、 年丰综合服务核心, 五片区 为依托龙岗大道、 轨道三号线形成的集商业、 居住、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