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5-06-06 |
有机体'
, 各 要件之间具有内在的、 有机的、 不可分割的联系, 通过相互作用形成协调一致、 不可分割、 相互制约、 '
荣辱'
与 共的有机体, 并非各要件的'
总和'
与'
藕合'
[ 7] .上述有机整体说的论述与 四特征 的论述惊人地相似, 由 于注重于宏观上 有机整体 的论述, 事实上并没有具体阐明 四特征 和 四要件 内部要素的关系, 并不能以 此否定 四特征 的平面性特征.也有论者认为, 非法控制特征应被视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核心特征, 另外 三个特征 是围绕非法控制特征证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8] .这样看起来, 似乎 四特征 具有了阶层的性 质, 因为毕竟强调了 非法控制特征 与 其他三特征 之间的层次关系, 然而, 非法控制特征 究竟是 独立的 判断特征 还是 判断的指针 , 并不明确, 因此, 该观点也不能否定 四特征 的平面性进而认为 四特征 具有 阶层的性质. 鉴于此,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 四特征 具备 四要件 的平面性特点, 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上容易导 致平面拼凑、 内部要素堆砌.这种平面性特征, 源于 四特征 和 四要件 本身的独立性、 并列性, 内部欠缺逻 辑自洽性, 也没有上位概念进行统筹, 使得 黑社会性质组织 的认定欠缺规范性、 准确性.
二、 样本参照: 阶层论体系方法论上的贡献 阶层论体系认为犯罪的认定应当坚持 构成要件该当性 违法性 有责性 的判断路径.其中, 第一步, ・
2 5 ・ ① 具体指2
0 0 9年《 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 ( 也称2
0 0
9 《 北京纪要》 ) 和2
0 1 5年《 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 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 也称2
0 1
5 《 北海纪要》 ) .两个纪要被司法机关认为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可操作的实用性指南. 构成要件该当性 进行犯罪的初步判断, 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原则上应肯定行为的形式违法性.第二步, 进 行实质违法性的判断, 避免将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等符合构成要件的合法行为视为犯罪, 从而构成要件该当 性和违法性, 实现完整意义上的不法判断.第三步, 贯彻责任原则, 对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的主观责任进行 判断, 避免将欠缺可谴责的行为定为犯罪, 最终确定完整意义上犯罪的判断.整个犯罪认定的过程, 层层推 进, 层层过滤: 第一步过滤掉合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第二步过滤掉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但不具有实质上 法益侵害性的行为, 如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等, 第三步过滤掉欠缺非难可能性的行为, 从而使得犯罪的认定逻 辑清晰, 论证严密, 环环相扣.三阶层论以阶层性打破了 四要件 的平面性, 其方法论上的意义主要贡献在 以下方面. ( 一) 位阶性 位阶性是相对于犯罪成立要件之间的关系而言的.阶层论体系中各要件间具有明确的前后顺序之分, 陈兴良教授形象地概括说: 就前一要件与后一要件的关系而言, 存在着'
即无后者, 亦有前者'
的关系;
就后 一要件与前一要件的关系而言, 存在着'
若无前者, 即无后者'
的关系. [ 9] 换言之, 一方面注重前后要件的独 立性, 另一方面重视前后要件的顺位性.尤其强调后一要件对前一要件的依附性, 前一要件判断的失败, 导 致无需对后一要件进行多余判断. 就三阶层理论体系而言, 各个阶层之间是彼此独立的关系, 如果没有违法性的判断, 仍旧可以在违法性 之前进行构成要件该当性的判断.事实上, 就正当防卫行为而言, 正是在构成要件该当性之后进入违法性阶 段排除行为犯罪的性质.同样的, 如果没有有责性的判断, 仍旧可以进行前期行为不法( 构成要件该当性与 违法性) 的判断.现实中也客观存在着欠缺非难可能性的不法行为, 如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的具有法 益侵害性的行为.因此, 前一要件与后一要件之间存在 即无后者, 亦有前者 的关系.就后一要件与前一要 件的关系而言, 如果不符合构成要件该当性, 就无须进行违法性的判断.同样的, 在符合构成要件该当性而 不符合违法性时, 亦无须进行有责性判断.在整个判断过程中, 任一要件的欠缺都将导致判断的终局性, 否 认犯罪的成立.如果在不符合构成要件该当性或者不符合违法性的情形下, 继续进行后一要件的判断, 只能 是画蛇添足、 多此一举.因而, 可以认为后一要件与前一要件存在 若无前者, 即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