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5-06-09 |
因公司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4.1.1 条、14.1.3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0 年4月9日起暂停上市.该公告刊登于
2010 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 、 《大公报》上, 公告编号:2010-017. 目前,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制定的为争取股票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逐一落 实和实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国外订单的生产正有序进行.公司将继续抓好 国外订单的生产和国内订单的投标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严控成本,努力提高公司 的盈利能力. 经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8,535,924.33元,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5月4 日,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书》及 相关申请文件.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 公告》刊登于2011年5月5日的《证券时报》 、 《大公报》上,公告编号:2011-017. 2011年5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受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申请的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 提供相关材料.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 申请的公告》刊登于2011年5月11日的《证券时报》 、 《大公报》上,公告编号:2011 -020. 公司将按照《关于同意受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的要求, 推进恢复上市进程,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未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 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 、 《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报纸和网站.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0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