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5-06-16 |
(十) 大力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新生产和销售的 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执行污染物阶段性排放标准;
全面规范非道 路移动机械管理, 制定 《 广东省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须加装或更 换颗粒物捕捉器等污染控制装置;
施工单位应向主管部门和环保 部门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 环保部门应建立在用非道路 移动机械环保数据库;
各地要划定低排放控制区, 禁止驶入高排 放车辆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加大对使用不达标非道路 移动机械施工单位的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 省环境保护厅牵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 输厅、 水利厅、 农业厅、 工商局、 质监局配合. (十一) 大力实施船舶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 《 广东省珠三角 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意见》, 排放控制区内航行、 停泊、 作 业的船舶按要求使用低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