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6-17 |
二、债券名称:2006 年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06 浙能债 ) .
三、发行总额:15 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十年.
五、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4.30%,在债券存续期 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 息.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1,000 元为一个 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或在本期债券的二级托管 人处开立的二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八、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以及 在北京市、浙江省设置的零售营业网点公开发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 、境内法人及非法人机 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购买.
九、发行期限:5 个工作日,自2006 年1月20 日起至
2006 年1月26 日止.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06 年1月20 日. 十
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 的1月20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
9 - 十
二、 计息期限: 自2006 年1月20 日起至
2016 年1月19 日止, 逾期未领,不另计利息. 十
三、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 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
四、付息首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 月20 日为上一个 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 十
五、集中付息期限:每年付息首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十
六、兑付首日:2016 年1月20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 工作日) . 十
七、集中兑付期限:自兑付首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十
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兑付. 十
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
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 销商为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 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
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担保. 二十
二、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 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级. 二十
三、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6 个月内,发行人将向 -
10 - 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
四、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发行人简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