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5-06-2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全民所有制民航企业进入市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要求,增强企业活力,改善企业管理,进一步保证飞行安全,搞好航班正常和优质 服务,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规定,结合民航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民航企业,包括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 空企业、机场和维修、供销、服务等企业.目前已明确为企业性质,但仍执行部分 政府职能的省(区、市)局也包括在内.经民航局(含地区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地 方、部门全民所有制民航企业,除资产管理及相关的管理办法有所不同外,其它也 适用. 第三条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除必须遵循《条例》第三条指出的六项原则外, 必须遵循民航管理体制改革所作的职能分工,发挥民航系统尤其是企业之间通过协 议建立协作的整体优势和效益,通过优质服务,开展公平竞争,确保航空运输和通 用航空的顺利进行;
必须遵循确保安全、促进正点、改善服务、注重实效的原则进 行部署. 第四条 民航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要求,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 第五条 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切实转变观念,明确 划分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职能,改革管理企业的方式;
培育和发展航空运输、通 用航空市场体系,搞好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加强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并积 极推动各项配套改革,做到宏观管好、微观放开,为民航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必 要的外部环境. 第六条 民航企业中的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组织以及全体职工,都要为实 现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和《企业法》所规定的企业根本任务开展工作.
第二章 落实企业经营权 第七条 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 依法处分的权利. 第八条 民航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资产经营形式,依法行使经营权,做到责、 权、利相统一. 继续完善民航企业现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 浮动的办法. 积极创造条件试行股份制,按照国家试行股份制的规范要求,抓紧企业的清产 核资和会计制度改革,经批准在条件具备的企业推进股份制. 积极办好企业集团,落实国家对企业集团的有关政策和经营管理权限,增强其 国际竞争能力. 根据国家对民航企业的规定,实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制度,按国家核定的比 例上交所得税.所有运输企业按民航局核定的比例交纳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第九条 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权 民航企业享有下列生产经营决策权:
(一)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宏观计划和民航行业规划指导,面向市场,自主作 出生产经营决策,自行安排年度生产计划.民航企业的年度生产计划报民航局汇总 并平衡有关生产条件后,报送国家计委,作为指导性计划,不与企业的考核挂钩.
(二)经营国内航线的运输企业,可根据民航局核定的经营范围、实际能力和 市场需求,提出开辟航线的申请,制订航班运营计划.有权确定加班、包机.运输 企业对所开辟和培养的航线具有优先经营权利.对于运输紧张、平均客座率达到8 0%的航线,经批准允许其它运输企业进入经营.在遵循对外公布航班的严肃性和 正常性的原则下,可根据航空运输市场情况适当调整航班,报民航局备案.运输企 业经营国内航线的有关保障工作,由运输企业与有关企业(单位)经过协商签订保 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