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5-06-28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 冯跃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915000004503954684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
12 号 联系
电话: 023-
67039111 传真: 023-67039000 营业期限:
1989 年05 月16 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 城市天然气经营(此项经营范围仅限下属具有经营资格的 子公司经营).从事投资业务,煤炭批发经营,货物进出 口.(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
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 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重庆市国资委是重庆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和唯一股东. 股东名称: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重庆市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渝富大厦 联系
电话:023-67678018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冯跃董事长 中国 重庆 否 刘德忠 董事、总经理 中国 重庆 否杨一监事会主席 中国 重庆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远达环保(600292. SH) 61,647,562 股A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7.9%.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渝康公司的功能定位及相关工作安排.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重庆燃气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 无增持或处置重庆燃气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重庆能源拟将持有的重庆燃气 15.00%(合计 233,400,000 股)国有股份以 10.09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重庆渝康公司,交易 总价 235,500.6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重庆渝康公司将持有重庆燃气 15.00% 股份. 重庆能源仍直接持有重庆燃气 801,020,000 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51.48%,仍为重庆燃气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权益变动前的股权控制关系 重庆市国资委 100% 重庆能源 66.48% 重庆燃气
(二)权益变动后的股权控制关系 重庆市国资委 重庆能源 重庆渝富集团 重庆水务资产 重庆城投集团 重庆地产集团 重庆渝康公司 重庆燃气 100% 100% 100% 100% 100% 25% 25% 25% 25% 15% 51.48%
9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庆能源与重庆渝康公司于
2016 年08 月15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 议》,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转让标的物 甲方持有的重庆燃气 15%股份,计23,340 万股.
(三)转让价款及价格确定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前
30 个交易日重庆燃气股票在 二级市场的交易均价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每股 10.09 元,甲方本次转让重庆燃气 15%股份(23,340 万股),总价款为 235,500.6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