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6-29 |
investissement ? Capital Variable ) 证监会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操守准则》《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证监会手册》《证监会有关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计划及非上市结构性投资产品的手册》ii摘要概览1. 目前,由於《公司条例》对公司减少股本设有种种规限,因此开放式投资基金只可在香港法例下以单位信托的形式成立,而并非以公司形式成立.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能受惠於为国际上的基金经理就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提供更多不同选择.2. 本谘询文件提出建议,以强化在香港设立投资基金的法律框架,并在现行单位信托结构之外,引入以公司形式成立开放式基金(「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新结构.我们期望引入新的结构后,对有意在香港成立和营运基金的市场人士来说灵活度更大,以吸引基金以香港为注册地.这将有助香港进一步发展成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本谘询文件的结构3. 文件第A部分勾划在引入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背景,以及在制订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政策纲领及监管模式时所考虑的首要原则C(a) 在现行单位信托结构之外,引入公司型开放式基金这种新的法律结构,旨在提供更多基金法律结构种类,供市场人士选择.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可以成立为公募或私人基金;
(b) 向公众发售的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将沿用现时适用於向公众发售的基金的监管规定.而以私人形式发售的基金,在其基金经理遵守符合国际监管标准的基本管治原则及操守规定的约束下,在投资策略方面则建议可享有较大的弹性;
(c) 遵从监管集体投资计划的国际监管惯例及标准,包括国际证监会组织所订的基本原则,例如就下列事宜制订的一般规定:(i) 有意推销或营办集体投资计划者的资格、管治、组织架构及营运操守方面的标准;
(ii) 集体投资计划的法律形式与结构,以及分隔和保障客户资产的规则;
(iii) 披露规定,以便投资者评估计划是否适合其需要及计划的股东权益价值;
以及(iv) 适当监察基金经理的规定.iii4. 文件第B部分阐述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建议架构.文件建议新的公司型开放式基金根吨と捌诨跆趵烦闪,并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规管和监察.我们建议在《证券及期货条例》内加入赋权条文,以便另订适用於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附属法例,详细订明规管这类新工具的规定.《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公司型开放式基金附属法例会订明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整个制度,并涵盖有关设立和规管这类基金的事宜,但某些清盘规定则须参考《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 章)现有的清盘程序.5. 我们建议视乎进一步的公众谘询结果,根吨と捌诨跆趵妨硇兄贫豆拘涂攀交鹗卦颉,以便更为详细地订明有关这类基金及其运作的规定,以补充《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公司型开放式基金附属法例.《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守则》将适用於所有获证监会注册的公司型开放式基金,不论该等基金是向公众发售还是以私人形式发售.6. 文件第C部分阐述在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制度下的监管机构的拟议角色及职能.由 於公司型开放式基金作为投资基金而成立,文件建议由证监会担任主要监管机构,并根吨と捌诨跆趵肺饫嗷鹱⒉岵⒓右怨婀.公司注册处是公司注册机构,负责为根豆咎趵诽岢錾昵氲墓咀⒉.文件建议由该处负责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注册及相关法定企业文件的存档.至於有关终止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及就基金作清盘,破产管理署负责执行强制性的清盘程序,这与适用於根豆咎趵烦闪⒌钠渌话愎咀龇ㄏ嗳.破产管理署亦会负责根中械闹捶ǔ绦,处理相关的违规个案.7. 文件第D部分阐述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拟议法律架构.文 件建议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结构上属股本可变的有限法律责任公司.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拟议结构包含一般有限公司的特点,即具备法人资格、由董事局管治,股东的法律责任只限於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其组成文件应包括组织章程细则.8. 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属投资基金,故文件建议其日常管理工作和投资职能必须由获证监会发牌或注册,以进行第9类(资 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投资经理负责执行,而有关投资经理须由董事局委任.拟议管治架构旨在确保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投资职能由合资格专业投资经理执行,而董事局则可代股东执行监察工作,发挥多一重监察作用.iv9. 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董事局只有自然人可担任董事(即 为提高透明度,法团董事将不会被容许加入). 基金董事同样须履行法律加诸一般公司董事的法定及受信责任,包括须以合理水平的谨慎、技巧及努力行事.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董事局须承担基金一切事务的法律责任.董事局的个别董事则无须根吨と捌诨跆趵妨炫.10. 为了加强保障投资者,文件建议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资产与投资经理的个人资产必须予以分隔,而前者须另外托付予另一独立保管人妥为保管.11. 文件第E部分阐述公司型开放式基金成立为法团及注册的拟议安排.由於我们建议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纯粹是用作投资的法律工具,因此无须根吨と捌诨跆趵飞炅炫普粘晌峙品ㄍ.然而,公司型开放式基金须根庖榈姆蛑ぜ嗷嶙⒉.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如有意向公众发售其股份,亦须根吨と捌诨跆趵返IV 部的现行规定,获证监会根吨と捌诨跆趵犯枞峡.由於进行投资活动的职能必须转授予已获证监会发牌或注册的投资经理,因此,文件建议,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围,应与《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订须向证监会领牌并受其规管的投资活动类别一致,即投资於该条例所界定的证券及期货(待 《 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场外衍生工具的修订建议生效后,也可投资於场外衍生工具产品). 作为一个投资基金,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设计并非用以进行一般的商业及贸易用途的公司.12. 文件第F部分阐述有关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行政及运作的拟议安排.公司型开放式基金以开放形式运作,因此《公司条例》关於资本保存及股本增减的规则并不适用.公司型开放式基金能够灵活调整其股本,让投资者赎回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