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5-07-09 |
2014 年12 月31 日天诚能源经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后的总资产 1490.13 万元,净资产 720.11 万元,营业收 入2747.29 万元;
截止到
2015 年6月30 日, 天诚能源总资产 1427.66 万元,净资产 495.70 万元,营业收入 1431.24 万元(未经审计) .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根据拍卖成交后, 天源燃气与天诚能源股东湖南亿利达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投资" )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合同具体 内容如下:
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亿利达投资所持有的博乐市天诚能源有限 公司 100%股权.
2、转让价格是在拍卖会现场,拍卖师最终落槌表示成交的价格 (不含买受人应支付的佣金) .本次标的转让价格为:3650.00 万元 人民币(人民币叁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
3、天源燃气应当在上述拍卖成交后
7 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 价款的 70%,即人民币 2555.50 万元,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剩余30%价款于亿利达投资将天诚能源存在的所有债务清偿完毕以及安 排好其他过渡性事宜之后, 在办理标的股权变更的同时一次性支付至 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双方 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4、天诚能源项下资产存在担保额为
500 万元的抵押,从天源燃 气支付 70%转让价款起
7 日内,亿利达投资承诺解除该抵押;
亿利达 投资承诺在本次拍卖会前存续的所有债务由亿利达投资在股权变更 之前清偿;
天诚能源未涉及其他未披露的以任何形式对外设立的他项 权,股权变更后,若天源燃气发现标的尚有未履行的债务或存在亿利 达投资披露内容之外设立的他项权,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亿利达投资承 担.
5、天诚能源所拥有的小营盘加气站依照亿利达投资与当地政府 项目准入约定,小营盘加气站应承担附近
1000 户居民天然气供应、 管网建设及入户工作,该工作正在推进,预计
2015 年11 月30 日前 可完成,月供气量约为 500m?.天源燃气须承接未来供气义务.上述 建设费用结算由亿利达投资负责.
6、 待天源燃气支付 70%成交价款后,
15 日内办理股权变更事宜. 由天源燃气负责办理,亿利达投资积极协助;
股权变更完毕当日,天 源燃气应将剩余价款全额支付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同时按清单完成 加气站资产及实际运营交割.
7、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向守约方支 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天源燃气未按合 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 应以其向拍卖人交纳的保证金向亿利达 投资承担违约责任.
8、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 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天诚能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买受人应不晚于拍卖成交
10 日内签署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燃气竞得天诚能源 100%股权,有利于 公司 "做大做强天然气产业, 加大疆内天然气市场拓展" 的发展战略, 扩大了公司天然气的产业版图, 对公司天然气产业发展有着较大的经 济效益和战略意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天然气产业发展受产业政策及上游气源公司供应情况的影响,故 公司经营存在一定政策风险.另外,国际原油价格变动将会对天然气 对石油产品替代的经济性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天然气的消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