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5-07-20 |
2 临时用地审批 服务指南目录
一、办理要素…1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1
(二)实施机构…1
(三)申请主体…1
(四)受理地点…1
(五)办理依据…1
(六)办理条件…1
(七)申请材料…2
(八)办理时限…2
(九)收费标准…2
(十)咨询服务…2
二、办理流程…3
(一)申请
3 1.
提交方式
3 2.获取收件编号和凭证
3
(二)受理…4 1.材料补正…4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4
(三)办理进程查询
5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5
(五)流程图…5
三、救济途径…5
(一)投诉…5 1.投诉事项…5 2.投诉受理…5 3.投诉处理…6 4.投诉渠道…6 5.投诉时限…6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6 1.行政复议事项…6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6 3.行政诉讼受理机关…7
四、表单填写…7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7
(二)受理决定书文本…7
(三)许可决定书文本…7
五、有关说明…7 附件 1.临时用地办理流程图…8 2.临时用地使用申请书…9 3. 临时用地申请受理决定书…10 4.临时用地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11 5.准予临时用地用地许可决定书…12
4 6.不予临时用地用地许可决定书…13
1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 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临时用地审批 编码:3705220102011
(二)实施机构:利津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三)申请主体:利津县行政区域内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
(四)受理地点:利津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五)办理依据 《土地管理法》 (1986 年6月通过,2004 年8月第二次修正)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 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 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 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 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 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 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
(六)办理条件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 所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
2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七)申请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
2、临时用地协议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4、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单据及复垦保证金单据
5、恢复土地原貌协议书
6、勘测定界图等图件资料
7、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 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4 个工作日内初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公示时间不计 入).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利津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 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 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