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5-07-22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33) 委任执行董事 中裕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 ) 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 会」 ) 欣然宣布,黎岩先生 ( 「黎先生」 ) 及贾琨先生 ( 「贾先生」 ) 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 事,自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黎先生与贾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於下文: 黎先生 黎先生,55岁,持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前称河南财经学院) 学士学位及北京大学光华管 理学院EMBA硕士学位.黎先生自一九八八年七月至一九九二年二月於河南省供销学校 教授会计、金融及经济并自一九九二年三月至二零零二年担任中国商业物资郑州公司总 经理助理.黎先生於二零零三年加入本集团,目前为本公司执行副总裁.於二零零五年 十二月,黎先生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本公司已与黎先生订立为期三年之服务合约.黎先生之委任须遵守根竟咀橹鲁 细则之规定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遵守轮值退任和重选之一般要求.根梅窈显,黎先 生有权收取每年人民币900,000元之酬金.黎先生之酬金乃参考当前市价、其职责及黎先 生作为执行董事向本集团投入之时间、精力及专业知识后由董事会厘定.於本公布日 期,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4,013,063股股份. -
1 - 黎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未於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公众公司担任任 何董事职务.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黎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 (分别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概无任何关系,於本 公司股份中亦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概无 有关委任黎先生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其他资料须根鲜泄嬖虻 13.51(2)(h)至13.51(2)(v)条予以披露. 贾先生 贾先生,47岁,毕业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前称中南政法学院) 及长江商学院,拥有法学 及EMBA学位.贾先生拥有8年司法审判经验及19年法务、风控及行政管理经验.贾先生 曾任河南和众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及行政总监.贾先生於二零零三年加入本公司,目前 为本公司副总裁.此外,贾先生目前还担任中裕 (河南) 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中裕城市能 源投资控股 (深圳) 有限公司 (两家公司均为本集团全资附属公司) 董事、副总裁.贾先生 亦为Harmony Gas Holdings Limited(本集团全资附属公司)执行董事及Sino Gas Construction Limited (本集团非全资附属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已与贾先生订立为期三年之服务合约.贾先生之委任须遵守根竟咀橹鲁 细则之规定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遵守轮值退任和重选之一般要求.根梅窈显,贾先 生有权收取每年人民币700,000元之酬金.贾先生之酬金乃参考当前市价、其职责及贾先 生作为执行董事向本集团投入之时间、精力及专业知识后由董事会厘定.於本公布日 期,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7,055,031股股份. 贾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未於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公众公司担任任 何董事职务.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贾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 (分别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概无任何关系,於本 公司股份中亦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概无 有关委任贾先生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其他资料须根鲜泄嬖虻 13.51(2)(h)至13.51(2)(v)条予以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