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5-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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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调整目的任务
一、调整目的
(一)切实加强土地规划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通过规划调整完善,解决原规划与客观发展实际之间的不协调、 不适应问题,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和严肃性,确保依法依规管地用地.
(二) 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 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 和节约集约用地. 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 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做好规划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 果数据的衔接, 严防死守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 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 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保障稳增 长、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地.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充分利用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剩余空间,加强区域土地统筹利用,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确保紫云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思路变化后的用地需求,促进稳增长、 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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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任务
(一)更新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成果 运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
2014 年的土地利 用现状数据, 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基础数据和评估结果进行 更新,并提出完善规划实施的建议.
(二)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耕地保有量的调整.根据安顺市调整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合 理扣减部分不稳定耕地、灾毁耕地、劣质耕地、受污染耕地、严重石 漠化耕地、地质灾害、水土流失易发区耕地等,确保紫云自治县耕地 保有量目标实现.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调整. 根据安顺市调整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 面积指标,按照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 护的原则,做到保护任务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结合耕地保有量 目标,合理调减紫云自治县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确保紫云自治县基本 农田保护目标实现. 建设用地指标结构调整.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 思路,根据安顺市主要规划指标分解方案,综合考虑原规划实施以来 的用地情况和 十三五 用地需求,体现区域发展、新型城镇化和生态 文明建设等战略要求,落实稳增长重点项目,合理调整紫云自治县建 设用地指标结构,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切实提高城镇建 设用地集约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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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按照 精细化 布局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 占耕规模,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新增建设用地不得 布局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和其他禁止建设用地范围内, 同时应避让千 亩以上(含千亩)耕地坝区、土地整治项目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把耕地保护落到实处.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 十三五 时期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重点基础设施,优先安排社 会民生、脱贫攻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四) 三线 划定 基本农田划定.以紫云自治县原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为基础,保 持基本农田的大格局不变,统筹耕地保护、城乡发展和生态建设,与 各类各业用地做好协调,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 保证基本农田数量足、质量好、能保住,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经划定, 不允许调整. 生态红线划定.在原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紫云自治县自 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 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 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地管控.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以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 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 以紫云自治县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形成的实体边 界和生态红线边界为支撑,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充分利 用线型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等综合确定城镇开发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