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5-07-29

9 页至第

10 页有关香港的士服务收费模式、服务 模式和质素等方面发表意见.请填妥第

9 页至第10 页的 回条,并於

2008 年1月31日前寄回. 交谘会收集的士业和市民的意见后,会加以分析.在考虑 各方的建议后,交谘会将拟订方案,然后再谘询公众及 的士业,以便选定合适的方案,向政府提出建议.交谘会 预计,整项检讨,包括各项谘询工作,大约为期一年. 香港的士的角色 的士属於公共交通工具,为乘客提供 「点对点」 的个人化载客 服务.在运输系统中,的士提供辅助客运服务,铁路及专营巴士 则负责提供主要交通服务. 目前香港共有 18,138 个的士牌照,市区 v 红色 w 的士占 15,250 个, 新界 v 绿色w 的士占 2,838 个,大屿山 v 蓝色 w的士则占

50 个. 三类的士在不同地区营运.大部分 v 约75%w 的士牌照由个人 拥有,其余约 25%的士牌照由公司持有.大部分 v约70% w的士 司机向车主租车,其余约 30%是车主兼司机. 的士平均每日乘客量约为

100 万人次,约占香港公共交通工具总 乘客量的 10%.运输署曾在港九新界部分的士站进行调查. 在1997 年的调查中,约八成被调查的士站的最长乘客候车时间 不超过

15 分钟,其余两成的士站的最长乘客候车时间则为

16 至30 分钟;

在2006 年,约八成被调查的士站的最长乘客候车时间 不超过

7 分钟,其余两成的士站的最长乘客候车时间则为

8 至23 分钟.一般而言,的士服务平日普遍能满足乘客需求. 的士的营运模式与收费 乘客可在街头截车或电召的士.现时的士只接受乘客以现金缴付 车费. 按咪表收费:的士服务的最高收费划一按行驶里数、等候时间和 其他附加服务计算,并以咪表记录.市区、新界和大屿山的士各 自有落表、跳表和附加服务收费表.的士服务的收费由行政长官 会同行政会议厘订,的士司机不能收取高於咪表记录的收费, 亦不能主动减收车资以招揽乘客.根质狈,乘客议价不属 违法,但法例同时规定的士乘客不得在明知或有理由相信自己无 能力缴付合法车费的情况下,意图逃避缴付合法车费而租用的 士;

不诚实地设法逃避缴付合法车费;

或在没有缴付或拒绝缴付 的士司机要求的车费后,拒绝向的士司机报出姓名及地址,或虚 报其姓名或地址,意图欺诈. 现时三类的士的收费如下: 收费 市区的士 新界的士 大屿山的士 落表 最初

2 公里 $15 $12.5 $12 跳表 以后每 0.2 公里M $1.4 $1.2 $1.2 每分钟等候时间 电召服务 $5 $4 $5 每件行李/每只 $5 $4 $5 其他收费 动物或鸟类 法例亦列明隧道费、青屿干线使用费,以及使用过海 隧道和青屿干线的附加费. 整段时间租用的士 (包车) :的士车主和租用人可透过合约方式, 以整段时间方式租用的士,并自行订定收费. 的士服务的规管 根 《道路交通条例》v 第374 章 w有关的附属法例,的士乘客 座位不得超过

5 个,的士体积不得超过 6.3 米v长wx 2.3 米v阔wx2米v高w,重量不得超过

3 吨,并须每年送往运输署详细检验. 政府没有规定的士车种,但现时全港的士绝大多数属同一车种. 根娑,的士司机不得: C 兜客;

C 拒载/;

C 滥收车费;

C 不采用最直接的路线前往目的地;

C 未得到乘客同意,让其他乘客共用的士 v 俗称 「钓泥 」 w;

C 干扰咪表或使用不符合规例的咪表;

C 不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确保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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